频道直达
八强网 > 网络工具 > 邮件 > 正文阅读
关键词

浙江拟重罚滥发垃圾邮件者 最高处以万元罚款

www.8tops.com 2007-7-28 16:32:51   发布:网易科技
媒体:北京晨报  作者:谢云挺 危玮

  日前提请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草案)》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用户发送广告类电子邮件或通讯信息,违反者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永革说,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时间较早,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告管理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当前出现的如网络广告、短信广告、户(室)内电子显示装置广告等一些新领域的广告违法问题,没有有效的监管依据。

  《条例》草案规定,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他人设计、制作、发布网络广告的,应当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广告经营登记;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拥有的网站或主页中不得出现直接或间接介绍他人商品或服务的内容;在公共交通工具、楼宇、商(市)场等户(室)内设置电子显示装置发布广告的,广告发布者应向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条例》草案同时还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该用户发送广告类电子邮件或通讯信息。违反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发布,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强网,更多精彩在首页,
八强网首页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评两句
 
发文时请务必注意: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 《北京地区互联网站电子公告服务倡议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一旦违犯法律法规,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本站工作人员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IP地址等)。
二、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严禁发表有人身攻击倾向、有造谣生事嫌疑的言论,严禁发表虚假广告、色情、网络传销性质的内容,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违反规定的内容或取消违规网友的发文权限甚至删除其ID。
互联网产业作家

 

E-file:网易科技


  网易科技的最新文章:  

网站提交】【八强自荐
将八强网设为首页 将八强网添加到收藏夹 将八强网推荐给朋友 网络实名、通用网址:八强网
关于我们 - 联系合作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支持单位 - 免责声明
基于E-file技术构建 版权所有Copyright©2006 京ICP备060618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