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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批评偶像 “粉丝暴民”网络“行凶”

www.8tops.com 2007-8-21 16:15:24   发布:环球娱乐
媒体:凤凰娱乐  作者:凤凰娱乐

这两天,因为连续发表《何洁:人丑、爱爆粗口、心机重?》和《宋晓波人气造假算哪门子天使?》两篇“剥星系列”文章,博客写手鸿水成了众多明星粉丝的攻击对象。尤其是《宋晓波人气造假算哪门子天使?》一文,引起了宋晓波粉丝的疯狂报复。刷屏、跟帖甚至人身攻击频频出现在鸿水的博客、QQ群中,甚至有粉丝贴出了“请你近期别出门”的威胁言论,更有粉丝贴出“全球通缉令”,声称要悬赏获取鸿水的“首级”。

“小样的鸿水,再放肆,让我看见,灭了你!”“我已经查到了你单位的地址,出门小心点。”近日,专栏作家鸿水频频收到这样的“死亡威胁”,不是因为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而仅仅是因为他的评论激怒了明星偶像的粉丝。有此遭遇的不止鸿水一人,著名写手王小峰、程青松等都遭遇过粉丝的疯狂攻击。粉丝们的疯狂行径已然脱离了追星的正常范围,而蜕变为了不折不扣的“网络暴民”,如何看待“粉丝暴民”则在网络中掀起新的争论。

粉丝劣迹:谩骂、攻击甚至死亡恐吓

鸿水是一位专栏作家,经常就娱乐圈的各种现象发表言辞尖锐的评论,他也因此经常得罪明星的粉丝们。粉丝们攻击鸿水的花样各种各样,因他曾在文章中批评张含韵,在招致谩骂之余,竟有人把他的照片贴到了张含韵的歌迷论坛里,并注明“这就是那个垃圾。”鸿水在一篇评论中批评了郭敬明,立刻有人在他博客里留言:“你找死啊,干吗说我们家小四。”郭敬明的粉丝刚刚退下阵去,谢霆锋(最新动态、个人档案 、FLASHMV专辑)的粉丝前仆后继,不但留言谩骂,甚至“追杀”到鸿水的私人领地,在鸿水1号QQ群,有的“蜂蜜”(谢霆锋粉丝呢称)不但用非常恶心的话语引鸿水站出来说话,更放出要“灭了”鸿水的言论。

有此遭遇的不止鸿水一人,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著名编剧程青松因写文质疑马天宇的才艺而遭遇“羽毛”的网络“绞杀”。著名写手王小峰也因撰文批评明星,博客多次遭遇粉丝的疯狂攻击。

探究原因:粉丝为何沦为暴民?

网络暴民的种种疯狂行径引起网络一片哗然,针对粉丝“网络暴行”,有专家分析称,首先是因为粉丝的素质都不高。虽然粉丝们的学历有的很高,但这并非意味他们的素质有多高,尤其是盲目的个人崇拜,无节制的感情投入,大量的花钱消费,也让他们达到了自己所能承受的极限。其次,粉丝的年龄层偏低,造成了盲目的崇拜和不理智的对待造星运动。最后,专家也将网络暴民的疯狂举动归咎为尚待规范的网络评论。随着网络的发展,评论的增多,网络成为了粉丝不理智发泄自己情绪的“斗牛场”,而这种骂人的评论,基本上都是匿名,有的还是互相装成对方的粉丝进行来回的攻击。网络的开放和评论的自由,也造成了今天这样的被攻击局面,也许博客“实名制”认证也真的到了必不可少的地步。

观点交锋:立法遏制还是宽容理解?

在某网站对网络暴民所进行的在线调查显示,68.56%的网友认为明星粉丝为了维护偶像,不能恶意攻击他人。而51.24%的网友认为,粉丝用辱骂的语言攻击别人是违法行为;54.89%的网友表示,粉丝应该理智看待对偶像的不足提出意见的行为。

正方:呼吁立法保护

对于网络暴民的疯狂举动,著名评论写手杨劲松表示,粉丝是天使与魔鬼同在的连体儿,那些网上的谩骂以及攻击都使网络暴民成为娱乐圈不和谐的音符。

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网络世界最大的负面效应是语言暴力泛滥,但网络空间也应当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制约。华南理工法学教授葛洪义就认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然而言说者也必须为自己的言论承担法律和道义上的责任。目前,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呼吁不断高涨,尽快建立一套有效的机制进行网络舆论监督已成为当务之急。

反方:宽容对待狂热粉丝

但著名编剧程青松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对此提出了不同观点,他称自己不认可“粉丝暴民”的名称,“这大概是人成长过程里的一个阶段,每个人青春期都会有这样一个阶段,对某个明星非常狂热的喜爱,甚至做出一些不理性的事情。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长大了,工作了,这种狂热会逐渐分散,他们也会更加理性。包括他们对我自己所说的那些,我也没有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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