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直达
八强网 > 实务 > 互动社区 > 正文阅读
关键词

带头大哥被捕引发博客实名制再思考

www.8tops.com 2007-7-14 9:12:33   发布:磐石之心
媒体:原创  作者:磐石之心

7月10日“号称天下第一博客,点击率超过千万的“带头大哥777”博客的博主王晓,已经被吉林省警方控制了,因为他涉嫌非法经营。”据了解,带头大哥的真名并非王晓,籍贯也不是长春,甚至他的公司也没有注册,一系列的信息都是假的。

带头大哥曾经制造了博客界的神话,而且靠博客也赚取了巨额财富。现在,带头大哥被捕,这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呢?

 

带头大哥走红靠什么?

带头大哥777博客点击率超过徐静蕾的天下第一博客而在网络上迅速蹿红,其博客目前点击数高达32645768次,堪称“中国第一博”。带头大哥的走红并非偶然,而是借中国牛市的东风跟着牛了一把。

 

自2006年中旬开始,中国股市出现牛市迹象,股价一路飙升,这极大的刺激了股民的热情。大量的资金涌入股市,抬高了股价,虽然国家屡次采取提高准备金率,提高银行利率等措施但是仍然无法降低股民们的热情。

 

对此,笔者曾经在《财经网站盈利建立在股市泡沫上》一文中提出,“牛市”的力量是巨大的,股民的头脑是混乱的,股民的钱是好赚的。国家提高利率吸引存款,降低股价;提高准备金率降低市面现金量,但是中国的股民似乎很坚定,对国家的调控并不理会,这充分证明中国股民职业素养低的原因。

 

股民混乱的大脑,极低的职业素养,导致他们对带头大哥盲目崇拜,愿意花几千甚至上万元加入带头大哥的QQ群。中国的牛市加上低素质的股民并非只造就了带头大哥,从大城市到地方,各类股票学习班如火如荼,炒股手机热卖,电视上炒股节目火暴……

 

带头大哥就靠自己会看个K线图,吹牛自己是老万国证券操盘手,中国股市第二高手(除了比他师傅差那么一点)……,一些看似神秘的信息让股民们趋之若鹜,纷纷为能获得内线而掏腰包。

 

巴菲特说:“预测大盘的人是愚蠢的。”也就是这么个愚蠢的带头大哥骗取股民700万人民币,现在股价大跌,带头大哥的预言不灵了,亏掉老本的股民一怒之下把带头大哥告上了证监局。带头大哥的行为与网络诈骗有什么两样呢?而且带头大哥所留资料全为虚假材料,这很明显他已经为事情败露留下退路。

 

由此,我们不得不再次思考到底我们用博客来做什么?到底博客要不要实名制?

 

到底用博客来做什么?

 

博客作为一个开放性平台,我们可以利用博客来写日记、写评论、发表自己的见解,当然这些很多都是出于爱好,但是也有很多人靠此牟利。

 

带头大哥是财经类博客中比较出名的,而不出名的预测股市的博客也大有人在。在笔者的博客留言以及文章评论后面,经常会有这样的广告:“超级内线杀手,我帮你买股票想不赚钱都难!”这些留言和评论,笔者见了就删掉,因为在我看来只要想通过博客牟利、通过股民的热情赚钱的人都会利用有不正当手段牟取钱财。“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笔者看了这样的广告能觉得这是欺骗,但是对于那些头脑发热的股民来讲,他们的所有嗅觉都献给了股价,只要看到这两个字眼睛就发亮,完全失去了理智。

 

除了依靠股民的热情赚黑心钱的博客外,还有卖草药的,推广色情网站的,诱骗SP定制的,卖黑手机的,推广手机欺骗软件的,推广身份证号生成器的,靠暴露吸引眼球的,甚至有贩卖军火的……。博客给了我们一个开放的平台,但是也处处是陷阱,处处有危险。

 

到底我们应该用博客来做什么?这个问题值得思考,每个人都有使用博客的权利,各自的用途也不同,但是开放的平台并非意味着就应该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在信产部的指导下,新浪、网易、腾讯等门户网站联手打击博客色情,起到了不错的效果,我博客里面色情的评论和留言少了许多,而且三大门户会及时清理。这个办法的确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但是笔者认为这还是治标不治本。

 

博客实名制不是不能搞而是不会搞

 

写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将“博客实名制”再次拿出来讲讲。2006年10月,信息产业部已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博客研究组”开展“博客实名制”的研究。消息一出,便引起了业界的极大反响,反对声一片,大体理由如下:

首先,实名制与博客的开放性矛盾。有人认为,博客就是一个畅所欲言的窗口,应该鼓励大家发言,否则就是侵犯人权。笔者认为这个说法及其不妥,所有的自由和开放都是有边界的,并不是没有任何约束的开发。国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博客也一样,应该有一套成熟的管理规范来制约,而不是放任自由。

 

其次,侵犯隐私。有人担心透露了身份证、电话号码等材料会侵犯隐私权。这个说来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看到“银行帐号实名制”做的却很好,为什么呢?一方面关系到储户的切身利益,另外还有着明确的法规来规范。所以博客实名制一样需要有明确的法规来规范。

 

而博客实名制并非没有成功的先例。韩国就有效的实施了博客实名制,而且用户都积极响应。韩国近年来陆续出台和修订了《促进信息化基本法》、《信息通信基本保护法》、《电信事业法》等与网络信息相关的法律,对包括博客在内的各种新兴网络行为和现象进行法律上的管理,规定传播淫秽信息、损害他人名誉、危害公共安全、传播电脑病毒等行为都属于非法行为,予以禁止。通过这种手段,对打击利用包括博客在内的网络手段进行罪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美国虽然没有进行博客实名制,但是有着健全的法律,对博客言论进行约束,因此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由此看来,中国并非是不能进行博客实名制,而是没有健全的法规支持博客实名制,所以这需要相关立法部门来尽快完善。假如带头大哥777的博客是实名制的博客,我想会有人发现“兔子尾巴”,而不至于骗了700多万后,才会有人发觉。

 

不进行实名制,那么不法分子通过隐藏在网络背后,进行色情、淫秽、恶意攻击、侵犯版权、网络诈骗等等非法活动而不被察觉,对社会的危害可想而知。

八强网,更多精彩在首页,
八强网首页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评两句
 
发文时请务必注意: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 《北京地区互联网站电子公告服务倡议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一旦违犯法律法规,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本站工作人员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IP地址等)。
二、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严禁发表有人身攻击倾向、有造谣生事嫌疑的言论,严禁发表虚假广告、色情、网络传销性质的内容,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违反规定的内容或取消违规网友的发文权限甚至删除其ID。
互联网产业作家
网站提交】【八强自荐
将八强网设为首页 将八强网添加到收藏夹 将八强网推荐给朋友 网络实名、通用网址:八强网
关于我们 - 联系合作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支持单位 - 免责声明
基于E-file技术构建 版权所有Copyright©2006 京ICP备060618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