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购物风靡全国的今天,是否有人想到这样的交易中可能存在偷税漏税,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上海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张黎,昨天成了全国第一个因涉嫌利用网络交易偷税被起诉,甚至面临有期徒刑的网络卖家。
年轻妈妈自己网上开店
现年30岁的张黎是个时尚妈妈,在小宝宝出生后不久,她开始在网上采购婴儿用品。这样的经历让张黎萌生了网上开店的想法。2006年6月,张黎在淘宝网注册账户,在网上叫卖出售婴儿用品。
最初的交易都通过支付宝。慢慢的,张黎和固定的联系人开始通过汇款到张黎私人账户进行交易。“大家关系熟悉了,就比较好操作了,这些交易都是没有发票的。”
在经过几个月的经营后,张黎的客户群比较固定了。张黎便脱离淘宝,自己注册了一个“彤彤屋”的网站,专门卖婴儿用品。
为了招揽更多的顾客,张黎并不是以个人名义销售,而是以黎依公司的名义对外出售物品,张黎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客户都是熟人,所以他们会定期给我电话询问货物品种及价格,然后我们私下交易”,张黎昨天在法庭承认说,“当然,在买和卖的过程中,我都是以公司的名义、私人账户进行交易。”
涉嫌偷税可能被判刑
从2006年6月到2006年12月的半年间,张黎以公司名义在网上销售的货物销售额近300万元。
2006年年底,张黎进了一批价值30万元左右的货。"当时手上比较紧,就开了一张空头支票抵押。"卖家拿不到钱后,到警署报案。最初,警方以票据诈骗案进行立案侦查。在侦查询问中,张黎坦白承认了自己通过网上交易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情况。
案发后,经过普陀区国家税务局税务核定,黎依公司从2006年6月至2006年12月销售货物,含税金额289.5万元,不含税销售额278.4万元,应缴纳增值税11.14万元,到案发时,张一分钱都未缴。公诉人员表示,张黎代表其公司做出的行为已经构成偷税罪,鉴于在警方询问时就如实坦白了偷税情况,因此建议法院按照偷税罪从轻处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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