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直达
八强网 > 休闲资讯 > 女性 > 正文阅读
关键词

时尚妈妈开网店 销售额300万欠税11万

www.8tops.com 2007-6-29 11:26:31   发布:瑞丽女性网
媒体:东方早报  作者:李燕

  在网络购物风靡全国的今天,是否有人想到这样的交易中可能存在偷税漏税,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上海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张黎,昨天成了全国第一个因涉嫌利用网络交易偷税被起诉,甚至面临有期徒刑的网络卖家。

    年轻妈妈自己网上开店

    现年30岁的张黎是个时尚妈妈,在小宝宝出生后不久,她开始在网上采购婴儿用品。这样的经历让张黎萌生了网上开店的想法。2006年6月,张黎在淘宝网注册账户,在网上叫卖出售婴儿用品。

    最初的交易都通过支付宝。慢慢的,张黎和固定的联系人开始通过汇款到张黎私人账户进行交易。“大家关系熟悉了,就比较好操作了,这些交易都是没有发票的。”

    在经过几个月的经营后,张黎的客户群比较固定了。张黎便脱离淘宝,自己注册了一个“彤彤屋”的网站,专门卖婴儿用品。

    为了招揽更多的顾客,张黎并不是以个人名义销售,而是以黎依公司的名义对外出售物品,张黎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客户都是熟人,所以他们会定期给我电话询问货物品种及价格,然后我们私下交易”,张黎昨天在法庭承认说,“当然,在买和卖的过程中,我都是以公司的名义、私人账户进行交易。”

    涉嫌偷税可能被判刑

    从2006年6月到2006年12月的半年间,张黎以公司名义在网上销售的货物销售额近300万元。

    2006年年底,张黎进了一批价值30万元左右的货。"当时手上比较紧,就开了一张空头支票抵押。"卖家拿不到钱后,到警署报案。最初,警方以票据诈骗案进行立案侦查。在侦查询问中,张黎坦白承认了自己通过网上交易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情况。

    案发后,经过普陀区国家税务局税务核定,黎依公司从2006年6月至2006年12月销售货物,含税金额289.5万元,不含税销售额278.4万元,应缴纳增值税11.14万元,到案发时,张一分钱都未缴。公诉人员表示,张黎代表其公司做出的行为已经构成偷税罪,鉴于在警方询问时就如实坦白了偷税情况,因此建议法院按照偷税罪从轻处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八强网,更多精彩在首页,
八强网首页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评两句
 
发文时请务必注意: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 《北京地区互联网站电子公告服务倡议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一旦违犯法律法规,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本站工作人员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IP地址等)。
二、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严禁发表有人身攻击倾向、有造谣生事嫌疑的言论,严禁发表虚假广告、色情、网络传销性质的内容,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违反规定的内容或取消违规网友的发文权限甚至删除其ID。
互联网产业作家
网站提交】【八强自荐
将八强网设为首页 将八强网添加到收藏夹 将八强网推荐给朋友 网络实名、通用网址:八强网
关于我们 - 联系合作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支持单位 - 免责声明
基于E-file技术构建 版权所有Copyright©2006 京ICP备060618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