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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应存敬畏之心

www.8tops.com 2007-7-15 12:04:04   发布:新华网
媒体:东方早报  作者:东方早报
  在互联网上蓄意诽谤攻击他人,误导不明真相的网民,本市居民张某被警方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0天。逞得一时口舌之快,却惹牢狱之灾,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这是桩较为典型的网上违法事件,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网友们当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然而,在网络逐渐普及的今天,类似的网上违法事件却屡屡发生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一次次地惊讶与困扰。按说每个网站和论坛都有这样的提示语: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管理条例》,那些网上违法的网民是不清楚《条例》的内容呢,还是知法犯法呢?是冒充法盲呢,还是抱着“漏网之鱼”的侥幸心态?
  
  每一个匿名的诽谤者或造谣者都天真地认为,由于网络言论的隐蔽性,自己的聪明技巧和行为,肯定无从追查,被诽谤的人或者机构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然而“聪明反被聪明误”,事实却让他们栽了一次又一次的跟头。一次次的沉痛教训表明,在网上,还有少数人严重缺乏法律和自律意识,只管自己逞一时口快,那管由此对他人或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甚至严重危害,忘记了对互联网应存的敬畏之心。
  
  康德有句名言:“头上星空,心中自律。”这其中便包涵着深深的敬畏之心。这种敬畏之心的道德感,正是现实社会中一些人缺失的,这种现象同样也反映在网络上,有时甚至更严重,这值得我们每个人包括网民朋友深思和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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