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直达
八强网 > 在线服务 > 宽频影视 > 正文阅读
关键词

律师质疑网通"上网记录留60天" 称涉嫌违约

www.8tops.com 2007-6-14 9:49:42   发布:新民网
媒体:新民晚报  作者:赵欣宇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近日要求,用户宽带上网记录至少留存60天,这项规定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强烈关注。媒体报道说,中国网通目前已令各地分公司进行调查,对用户无上网日志或上网记录留存时间不到60天的情况进行整改。

为此,新民网13日连线了几位律师,部分律师对网通的“60天存留制”表示质疑。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姚建国律师对新民网称,网通这项新规涉嫌“合同违约”。姚建国表示,“60天存留制”并未在一开始写进网通与用户间的合同,而擅自修改合同是不合法的。同时,对于网通称此项规定是“为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收集证据”的说法,姚建国认为“滑稽可笑”。

他对新民网说,打击网络色情是监管部门的事情,不能靠网友自觉,何况当局并没有出台强制性规定,要求上网用户保留记录。

上海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斯伟江律师亦提出了四点质疑。他对新民网说,第一,“60天留存制”可能增加了用户的负担;其次,涉嫌侵犯用户隐私;第三,如果“60天存留制”没有写进合同中,网通无权做此要求;第四,即便这项规定也是不平等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但上海绍刚律师事务所周丹律师则对此持不同看法。在与新民网连线中他表示,在目前的法律中,网通的这一做法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同时,这一做法本身也没有违法。

在周丹看来,就像商家有权保留所有的商品销售发票一样,网通也可以保留用户的上网记录。他对新民网说,问题的关键是看公安机关如何利用网通提供的上网记录认定犯罪。

八强网,更多精彩在首页,
八强网首页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评两句
 
发文时请务必注意: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 《北京地区互联网站电子公告服务倡议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一旦违犯法律法规,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本站工作人员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IP地址等)。
二、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严禁发表有人身攻击倾向、有造谣生事嫌疑的言论,严禁发表虚假广告、色情、网络传销性质的内容,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违反规定的内容或取消违规网友的发文权限甚至删除其ID。
互联网产业作家

 

生成个人网站后就会在此处显示您的图片和信息……



 

网站提交】【八强自荐
将八强网设为首页 将八强网添加到收藏夹 将八强网推荐给朋友 网络实名、通用网址:八强网
关于我们 - 联系合作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支持单位 - 免责声明
基于E-file技术构建 版权所有Copyright©2006 京ICP备060618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