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直达
八强网 > 消费资讯 > 高等教育 > 正文阅读
关键词

传销披上网络创业外衣 留心网赚陷阱

www.8tops.com 2007-8-6 16:23:26   发布:新民网
媒体:新闻晚报  作者:陈剑 李征
  近日,许多打着“在家上上网就能赚钱”的所谓“网络创业”广告在各大高校的论坛上屡见不鲜。据了解,其中许多所谓“创业”模式中涉及到了“发展下层客户”等概念,和传销很相似。专家提醒说,这样打着合法幌子的“传销”很多见,大学生创业要先小心求证,擦亮双眼。

  记者登陆了一高校论坛,看到一则“网络创业”广告中的网站。它宣称,只要参与的大学生交200元钱,就能拥有一个自己的网页。网站上对外宣传的盈利途径有:利用网页开办店铺进行盈利;在网页中出租广告位盈利;提供信息平台盈利。但参与“创业”的一名学生告诉记者,其实真正的赚钱方式并不像网站上对外宣传的那样,而是通过网友在网页中注册加入,成为会员,从而提取入会费的提成。并且只要努力宣传自己的网站,发展下线会员拿提成,网站的创立者就可以按梯次,拿到分红。“第一层60元、第二层10元……”该知情者还透露,为了不与“传销”两字挂钩,该企业规定每人只能发展4层下线。但是每一层并不只是一个会员,而是可以无限发展会员数。

  “前面例子中的活动当然属于传销范畴。”上海财经大学的曾坚老师解释,根据国家有关界定,上述活动具备“发展下线提成”与“梯次分红”两点,是典型的传销,《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第3款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而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定是几层为认定的下限,所以在本案中他们自己认为的四层关系就可以绕开传销的界定是没有依据的。

  曾老师提醒大学生,近来从事传销的不法分子改换了传销的形式,以更为隐蔽的方式、打着一些貌似合法的幌子来诈骗,创业心切的大学生们切勿轻信、传播此类信息,对于貌似真实的信息,也要事先询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向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请教求证。

  作者: □

八强网,更多精彩在首页,
八强网首页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评两句
 
发文时请务必注意: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 《北京地区互联网站电子公告服务倡议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一旦违犯法律法规,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本站工作人员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IP地址等)。
二、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严禁发表有人身攻击倾向、有造谣生事嫌疑的言论,严禁发表虚假广告、色情、网络传销性质的内容,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违反规定的内容或取消违规网友的发文权限甚至删除其ID。
互联网产业作家

 

生成个人网站后就会在此处显示您的图片和信息……



 

网站提交】【八强自荐
将八强网设为首页 将八强网添加到收藏夹 将八强网推荐给朋友 网络实名、通用网址:八强网
关于我们 - 联系合作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支持单位 - 免责声明
基于E-file技术构建 版权所有Copyright©2006 京ICP备060618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