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
其实小王说的这种状况已不是什么新现象,早在2004年,这类广告就在各大电视台热播,也曾掀起过一阵此类广告究竟该不该在电视上播的讨论热潮。
深圳一家开展这项业务的公司在介绍中说,它是根据命理学原理,针对用户发送的姓名进行解析的。其工作人员说,这是一种互动游戏,不是宣扬迷信。但很多人质疑:全中国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难道名字相同的人的幸运指数、桃花运指数都是一模一样的?
“整个过程其实是由一个软件来操纵的。”一位参加过此类软件培训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软件内早已设置好了回复短信的内容,通常都是报喜不报忧的。
一位法律专家说,由于对封建迷信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界定,人们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因而很难说这是封建迷信,但如此分解姓名可能会影响社会风气,是不值得提倡的。
2005年初,广电总局发出了《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短信和声讯服务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指明此类广告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广电总局令第17号)等规定,并明确要求部分电视台停止播放“姓名解析”、“新年运势”、“生日密码”、“同生缘”、“语音聊天”等短信和声讯服务广告。
广电总局这一纸文件似乎为“算命短信广告”在电视上的生涯划上了句号。但事实却并不如此。
今年两会期间,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应该出台刚性措施,禁止播放此类广告。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陈新民认为,这是一种不符合广播电视管理规定的行为,它反映了媒体在获取商业利益方面的失范,也反映了管理方面的疏漏,广电总局只是一个行政部门,出台的政策还要相关部门执行。
据西南某家播放此类广告的卫视频道广告部人员说,这类广告的刊播费用和其他类型的广告一样,是根据播放时段和广告长度来计算的,“但是播放这种广告是有限制的,晚上肯定不能播,白天可以。”笔者问播放这类广告需要哪些证件,对方回答除了营业执照外,还需要“工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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